广州供电局至年第一批通信物资单一来源框架项目(传输网设备配件-中兴、/设备板卡-华为、传输网设备配件-烽火)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州供电局至年第一批通信物资单一来源框架项目(传输网设备配件-中兴、/设备板卡-华为、传输网设备配件-烽火),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概述:根据至年物资需求预测计划,广州供电局需采购第一批通信物资(传输网设备配件-中兴、/设备板卡-华为、传输网设备配件-烽火)。
.采购范围:详见标的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
.采购分类:框架。
框架采购有效期:标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年月日;标的和标的:上个框架协议失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终止本合同权利义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采购单位按照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向中标供应商采购。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招标单位实际采购量(金额)应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且不超过%,且上限采购金额不应达到公开招标规模(由于招标失败转非招标项目或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协议期届满,签约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金额)在承诺采购量(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上限的,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项目类别: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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