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幼儿院-幼儿伙食食材配送服务(-年)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水径村穴地富号厂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幼儿伙食食材配送服务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幼儿伙食食材配送服务 本项目食材配送服务期为年,具体配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号大院号广东省公安厅幼儿院。 .中标人应当制定因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采购人及时得到食品供应。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考核办法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满分为分,采购人将根据考核期间的货物供应量结合考核得分情况支付货款项。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传润、卓汝芬、杨礼琼、陈春慧、苗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以总预算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服务类项目按照以下标准计取: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计取;-万元的部分,按照.%计取。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投标人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