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阳朔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七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600001
|
|||||||
招标人
|
阳朔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
|||||||||
建设单位
|
阳朔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鼎正众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道路破除及恢复、给排水管敷设、检查井、顶管,工作井与原有排水管网改造等相关工作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7日
|
开标地点
|
荔浦1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2日
|
|||||||
预中标人
|
阳朔县天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阳朔县天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8218290.86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莫协江(注册编号:桂245060800866;身份证号:450321********003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徐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7735;身份证号:450321********003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阳朔县2022年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北门厄社区项目一
2.
阳朔县2022年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荆凤巷
3.
阳朔县2022年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龙岳路三巷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7964195.99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朱丽明(注册编号:桂245141550752;身份证号:452129********004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石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6353;身份证号:452223********35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桂林市排水管网翻新维修工程
2.灌阳县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8465226.00 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何斌(注册编号:桂245091015787;身份证号:450304********155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玲(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1)0002695;身份证号:450881********74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钦州北部湾大道至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道路(园区外段)续建工程I标段
2.南宁市乐贤路保障房东侧2号路工程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阳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8819889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