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妇幼保健院计划公开采购“鼓楼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根据鼓楼区财政局印发的《年关于规范鼓楼区采购程序的通知》(鼓财〔〕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邀请具有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应标,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采购单位:鼓楼区妇幼保健院
三、采购预算价:.万元以内
四、采购方式:货比三家(最低价中标)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申请人应具有网站、网络信息安全、设计、数字内容制作,新媒体宣传等资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截至招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文件按无效处理。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六、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于报名期内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须提供此件)。
.关于采购项目的报价单。
.以上材料,统一用规格纸打印加盖公章后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下午: (正常上班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招标完成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或者网上公布招标结果)
九、投标文件报名地点:鼓楼区妇幼保健院(福州市鼓楼区首凤路号)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附件:鼓楼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服务要求
福州市鼓楼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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