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食堂餐食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蒙自市汐食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观澜街道蒙自市霁虹路号食堂内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蒙自市汐食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食堂餐食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为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凤凰路和银河路办公区两个食堂提供每日餐食制作、食堂内设备设施管理维护、餐具的清洁、保管及日常安全检查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采购预算为万元(人民币)/年。
符合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需求”。
一年(本次项目执行“一招三年”,即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成果或自身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政策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泰山、林婧钧、任有强、赵素琼、王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人最终得分.。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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