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岗公园防冲撞升降柱采购及安装(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骆岗公园防冲撞升降柱采购及安装(三次) 项目编号: 骆岗公园防冲撞升降柱采购及安装(三次)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合肥睿希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大写贰拾贰万捌仟壹佰肆拾元整(¥.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滨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招标采购部)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花园大道号包河经开区管委会大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产发集团纪委办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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