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公安局年度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公安局年度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怀宁县蓝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号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怀宁县公安局年度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了响应《安徽省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采取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的方式保障基层公务出行,为服务实战,确保公安机关安保维稳、执法办案、行政管理处罚等工作要求,县公安局决定采购 辆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镇斌、王玉、陈丽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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