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年浍南镇彭圩行政村彭圩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苍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杜集镇朱张路中段北侧号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五河县年浍南镇彭圩行政村彭圩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五河县浍南镇彭圩中心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外景观、亮化工程(安装)、室外雨污水、绿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秦伟华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新国(组长)、王萍 、李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叁万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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