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泛光照明专业工程)[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通过 广州城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广州市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主)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成)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楼 招标人名称:(主)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成)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公示版资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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