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潜山市文旅酒店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

H3GC25A01G007

招标人

安徽天柱山文化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0556-8937069

最高限价

102124702.08元

代理机构

安徽宇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潜山市梅城镇皖山大厦五楼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方式:1885609681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5年2月24日

10点00分

计划工期

60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工期

600日历天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1号楼

投标价(元)

92371535.25

项目负责人

王唐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1322************

技术负责人

姚玉龙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盐城市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西广场工程获得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企业业绩

1、深圳市平湖医院三标段

2、台州浙东医养项目一期A标段(装饰工程)

中标

候选人

  称

深圳市华南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工期

600日历天

  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与梅林八路交汇处华南工贸公司办公楼三楼

投标价(元)

92698592.08

项目负责人

彭俊峰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1442************

技术负责人

岳献武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于都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项目获得2024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

企业业绩

1、中电长城大厦南塔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

2、于都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中标

候选人

  称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工期

600日历天

  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588号

投标价(元)

89910666.67

项目负责人

许岳敏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1322************

技术负责人

卜小杰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一期二标段图文信息中心工程获得2022年度安徽省建筑工程“黄山杯”奖

企业业绩

1、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一期)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2、现代产业园(宝山基地)1号地块一期装饰装修项目

公示时间

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3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56-8937069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8932940)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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