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时分 最高限价:.元(服务期两年) 成交供应商名称:霍山县智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迎驾大道东路(大钟楼)五层 成交金额:.元(服务期两年)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霍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采购项目,业务范围含社区矫正及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等内容。 评审委员会名单:余波、王玲、万伦 采购人名称:霍山县司法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 项目负责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单一来源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单一来源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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