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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16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河南省栾川县土壤污染源头治理项目(一期)效果评估费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7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2月26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栾川政采磋商(2025)0013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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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11号 |
1,235,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6.9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河南省栾川县土壤污染源头治理项目(一期)效果评估费项目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
按甲方要求,治理项目完成后一年内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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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王明闪、张晓燕、张煦洋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19,82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379-6683102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
地址:栾川县君山路钼都路交叉口北300米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352696909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99168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9916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