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荔湾区重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主)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东省建筑装饰集团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号六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日期:年月日
附件:.资格后审公示.资格审查报告-去名.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