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交警大队食堂安全隐患问题整改
项目联系人:
王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
年月日
竞价开始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竞价结束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采购预算合计:
,.元
币种:
人民币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必须具备个有类似该项目的相关案例。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采购合同文本;②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项目介绍:
本项目为翔安交警大队厨房食堂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地址位于翔安区新莲路号附属楼二层。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设备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项目备注:
.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部分或全部转包他人,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并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质保内容:供应商保证报价工程及货物的质保期至少为贰年原厂质保、防水部分伍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因投标货物本身缺陷所导致故障的技术服务和维修维护保养,免费提供零部件(超过合理使用周期的易损件除外)的更换。
.工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
.响应维修时间:维修人员在接到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更换。维修人员不能现场维修完毕时,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起小时内负责安排制造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维修问题。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预中标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对接联系,提供资料以备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文件或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与最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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