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医药港4号路及电力管廊项目污水顶管施工涉东新高速安全评价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GZDTJL-20250005]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格


2

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格


3

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


4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


5

北京华融路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合格


6

三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格


公示时间: 2025年3 月 6 日00:00 至 2025年3 月 10 日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附件:评标报告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8819406118

招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自编1栋2楼

联系电话: 020-33976536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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