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机场吨级及吨级电动式有杆飞机牵引车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台吨级及台吨级电动式有杆飞机牵引车的供货事宜。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台吨级及台吨级电动式有杆飞机牵引车,包括产品供货、现场安装调试、配件、质保服务、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项目地址:深圳机场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为拟投同型号吨级及吨级电动式有杆飞机牵引车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和销售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投标人拟投同型号吨级及吨级电动式有杆飞机牵引车参数信息须与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内容一致(证明文件:提供《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或其制造商近年须具有下述有效业绩各一个(同一个合同内包括吨级及吨级电动式有杆飞机牵引车的,可重复计算有效业绩):
有效业绩(一)(同时满足下述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业绩内容:台及以上拟投同型号吨级电动式有杆飞机牵引车的国内销售业绩。有效业绩(二)(同时满足下述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业绩内容:台及以上拟投同型号吨级电动式有杆飞机牵引车的国内销售业绩。
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最终使用方须为民航系统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航空公司、机场地面服务公司等)、合同签订时间、车辆品牌、车辆型号、销售数量(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内容的,可以补充提供显示货物名称型号的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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