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市叙州区泥溪镇金沙江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项目二标段中标结果变更的公示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确定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于公示期后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经查,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行领取中标通知书义务,亦未对延期领取事宜作出书面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招标文件第二章第.条之规定,于年月日向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发出《告知函》,明确要求其于年月日前完成领取手续。截至告知函规定期限届满,该单位仍未履行相关义务。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条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 取消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资格; . 按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请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特此公示。 招标人:金沙江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凯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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