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某部执法办案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执法办案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限: 年月日 — 年月日 四、变更原因 采购包: 经原评审委员会复评,无供应商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项目废标 五、变更内容 采购包: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更正为:-,-。 原公告的采购包(包)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三家供应商均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六、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 无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助理、韩助理(项目咨询)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项目编号+咨询问 题”发送至第一个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 九、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庄助理 联系电话:, 十、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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