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空港车辆段安置区商办地块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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