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绵阳分行与中心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合作”二期追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绵阳分行与中心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合作”二期追加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中标候选人:四川蓝色港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综合评分得分:. 第中标候选人:四川华思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综合评分得分:. 第中标候选人:四川宇立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综合评分得分:. 三、公示期及异议 公示期:日。公示期从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顺延到休息日、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供应商应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异议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异议供应商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异议供应商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供应商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异议供应商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供应商的责任。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注: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各发布平台涉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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