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法院受理案件的各类裁判文书及诉讼文书等均属国家机关公文类别,必须由邮政企业专营。 根据国家邮政局下发《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号),明确审判机关基于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等公务活动而制作且加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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