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无人机租赁技术服务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委托,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无人机租赁技术服务采购(采购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询价,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南京长空科技有限公司 无人机测量费用响应报价(含税):元 检飞空域协调费用响应报价(含税):元/架次 -架次无人机飞行费用响应报价(含税):元/架次 -架次无人机飞行费用响应报价(含税):元/架次 -架次无人机飞行费用响应报价(含税):元/架次 架次以上无人机飞行费用响应报价(含税):元/架次 增值税税率:%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扬州宇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人机测量费用响应报价(含税):元 检飞空域协调费用响应报价(含税):元/架次 -架次无人机飞行费用响应报价(含税):元/架次 -架次无人机飞行费用响应报价(含税):元/架次 -架次无人机飞行费用响应报价(含税):元/架次 架次以上无人机飞行费用响应报价(含税):元/架次 增值税税率:%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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