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凰街道办事处司法组关于采购光明城站年常态化交通秩序整治提升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单位名称(盖章):凤凰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填报日期:年月日
根据《光明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中“预算金额在二十万(含)以上的项目(含货物、服务、工程),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实施过程中将各环节的信息同步录入平台,并将结果对外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结果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司法组关于采购光明城站年常态化交通秩序整治提升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参加询价供应商分别为:
供应商:广东泰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为元,法人代表为李宇;
供应商:深圳市光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为元,法人代表为孟云云;
供应商:深圳协盈智慧安防科技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为元,法人代表为文奇祺;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按照《凤凰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规定,年月日,俊标同志主持召开本项目采购小组会议。采购小组成员轮流现场查验相关资料,均符合采购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深圳市光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服务费最低,根据低价者得的原则,采购小组成员一致同意确定中标供应商为深圳市光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元。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做好光明城站东广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社会车辆及非法营运电动车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光明城站东广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等工作。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本项目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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