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中医院制剂室检验耗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太和县中医院制剂室检验耗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析分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开发区明皇路与吴敬梓路交口罗岗村幢室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太和县中医院制剂室检验耗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采购内容包含太和县中医院制剂室耗材采购配送服务;拟招家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按采购人需求分批配送,并完成与此相关的配套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供货合同一年一签,采用 + 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年,总年限不超过年)。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庆伟、沈黎、陈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约定标准收取,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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