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一次性使用呼吸过滤器等耗材采购项目包(项目编号: -)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鹏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人:合肥思莱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人:合肥东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被异议人名称;()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异议事项;()相关请求和主张()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异议人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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