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司法局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1.根据坪山区司法局的统筹安排,为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2.负责涉及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驻区单位业务领域的区政府以下事项的处理(不包括各单位的日常法律事务): A.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B.对区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C.负责区政府一般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特别重大、疑难案件另行协商; D.参与区政府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E.审查区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 F.为区政府处理重大信访案件、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支持。 3.坪山区司法局安排的其他法律事务工作。等详见附件。 |
1.中标供应商需成立6人以上(含本数)的法律服务团队负责本项目日常工作,配备4名执业律师(含团队负责人)及2名律师助理每周五天驻点区司法局。 2.重大会议需团队负责人参加的,团队负责人应按时参加;非法定工作日,如遇紧急事项或突发事件处理,须派驻点律师到场提供服务的,应及时响应。等详见附件。 |
本项目合同期一年,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等详见附件。 |
(一)中标供应商应当结合坪山区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符合法律法规,契合工作目的及要求,对所提供的工作成果负总责;等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