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岭煤矿(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岭煤矿汽、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岭煤矿汽、柴油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汽油升;#柴油升;-#柴油升 .交货时间:年月日前或采购预算履行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预算:元(含税、运费等一切费用)。控制单价:柴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当期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汽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当期国内成品油价格的% .质保期:/ .付款方式:双方协商付款,银行转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