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10kV外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10kV外线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JG2025-14-0262/2025AFAGZ5000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27日
开标日期:2025年04月17日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10kV外线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祥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颍上县经济开发区罗洋路东侧罗洋安置区北侧综合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佰叁拾伍万陆仟陆佰玖拾柒元伍角肆分(小写:9356697.54元)
质量:合格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安徽路与福州路交口
联系人:付工、夏工
电话:0551-62636906,0551-6516563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李昀、王思棋
电话:0551-62202716、13053082529、13695657576
公示期: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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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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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5-04-180天0小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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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5-04-180天0小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