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保护区警示标识设置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明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佛山市房建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中施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建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朱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号 招标人名称: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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