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恭城油茶)融合创新发展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68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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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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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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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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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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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3日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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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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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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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29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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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周期 |
100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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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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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张少贵(注册编号:45006377;身份证号:452323********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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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广西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调度指挥中心;(2)美林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3)威宁青运村(地块一、地块二)1#-3#、5#-13#楼、15#-23#楼、25#、26#楼、27#-33#楼及裙楼与地下室、幼儿园施工监理;(4)新民路6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程监理;(5)来宾市来华投资区 “三产”安置小区工程施工监理;(6)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监理;(7)坛泽路GC2021-081地块(地块二)项目施工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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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分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5日下发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通知规定: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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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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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296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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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周期 |
100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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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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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申伯胤(注册编号:00376260;身份证号:450305********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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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深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三期)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2)深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三期)3-2#4号厂房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监理服务;(3)阳朔凤凰山水尚境项目一期工程;(4)利嘉·阳光城;(5)桂林经开区(临桂段)万福大健康产业园纯正堂制药及保健食品基地项目(一期)监理服务;(6)桂林医疗器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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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分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5日下发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通知规定: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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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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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2845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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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周期 |
100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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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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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骆依林(注册编号:00537454;身份证号:532130********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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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桂林华润中心项目南区1#-4#楼及一期地下室;(2)港新片区数字文化装备产业总部基地项目;(3)罗莱智慧产业园;(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彩棠苑保障性租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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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分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5日下发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通知规定: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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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柳州明园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在符合性评审中被否决投标,原因: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中监理服务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权利义务4项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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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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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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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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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
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唐黎平 0773-8217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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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8214170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