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湾自然资规〔〕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号 成交金额:元/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市湾沚区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湾沚区实际发展需求,结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各项要素,开展湾沚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成果文件上报市局审核汇总且成果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核通过 服务时间:结算金额达到万元止 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安排专业的人员以保障项目的正常完成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静文、陶庭峰、邹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成交供应商业绩:①东至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和二级分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②舒城县年度中心城区、杭埠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及舒城县城东新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③贵池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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