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除茶陵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
中标单位和变更中标单位的公示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茶陵县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标段)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评标室结束,本项目采用株政办发〔〕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于年月 日至年 月日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于年月日进行了中标结果公示,已向中标人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由于中标人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个工作日内一直未予招标人对接签订合同事宜,按照文件要求,招标人已于年月日向中标人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出了催告函,中标人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拒不履约,违反了(株政办发【】号文第三章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现依法废除义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资格,并发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 日。同时顺延现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中标候选人信息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浏北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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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暂估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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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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