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年管道购置项目(二次)成交人公示 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年管道购置项目(二次)成交供应商为: (一)成交人情况 标包一:张家口市高新区鑫汇隆弱电管网有限公司。 标包二:张家口崇礼区鑫汇隆弱电管网有限公司。 标包三:阳原县鑫汇隆弱电管网有限公司。 标包四:沽源县鑫汇隆弱电管网有限公司。 标包五:涿鹿县鑫汇隆弱电管网有限公司。 标包六:张家口城通网络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标包七:张家口城通网络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标包八:张家口城通网络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标包九:河北宇光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二)否决响应情况 无上述情况。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年月日—年月日)提出。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并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异议人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已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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