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服务评审工作于年月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名称、响应报价、项目负责人、服务标准、服务期限公示如下:
被否决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天。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其中供应商异议应通过“辽宁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电话:-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电话:-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号附属楼五楼
联 系 人:冯女士、唐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