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人力资源公共职业训练基地综合服务楼经营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皖江人力资源公共职业训练基地综合服务楼经营权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元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南街道中南建材装饰城幢号 中标费率:皖江基地综合服务楼客房经营的营业额每年超过万元部分的营业额按%(含)以上上交给采购人作为管理费。 四、评审专家名单:江崇文、刘国梁、刘泉、朱勇、刘鹏举 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元 收费金额:元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业绩:、和县第三中学学校食堂承包合同书;、芜湖市清水河中学食堂承包合同书;、当涂县查湾中心学校学校食堂承包合同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按公开招标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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