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Y2025-HW062-ZFCG062

二、项目名称:金华开发区2025年度应消站提质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938795(元)金华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人民西路238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品牌数量总价(元)规格型号
1金华开发区2025年度应消站提质升级设备
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1批938795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金余,方俊,商萍花,王赢(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许卫红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金华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65.062.564.561.066.063.819.3783.17
1浙江旭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1.039.042.539.543.041.030.071.0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50.046.050.050.553.049.919.0168.91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中标人须参照原国家计委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计算(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5%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081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部

地    址:金华市四联路398号网络经济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218507

质疑联系人:应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000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创新街18号南西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彭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62001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地    址:金华市李渔路1755号

传    真: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919309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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