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市轨道交通号线工程部分道路恢复工程(第二批) 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发布日期:--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页面信息无法正常显示,请更换浏览器后,点击以下链接尝试 链接地址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济南城市轨道交通号线工程部分道路恢复工程(第二批) 标段 济南城市轨道交通号线工程部分道路恢复工程(第二批)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财务要求:需提供近年度(自年至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年的,财务状况表自成立年度起提供); 、业绩要求:申请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亿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申请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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