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锦州市庄西线张家湾至梯子山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5月14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推荐意见
|
1
|
2
|
3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
预期中标价(元)
|
14724226
|
14725096
|
14728118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安全目标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工期
(日历天)
|
143
|
143
|
143
|
义县宜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王显云
|
二级建造师
|
辽2211113
37407
|
1
|
|
|
安全B证
|
辽交安B17
G00676
|
2
|
|
|
|||
2
|
项目总工
|
李壮
|
工程师证
|
183026973
|
1
|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2024 年锦州市辽小线花尔楼至西河堡段修复养护工程、通武线新华至张家湾段、通武线张家湾至少为营段预防养护工程、通武线沙河大桥、庄西线小河东大桥养护工程
|
义县
|
2024年10月
|
|
2
|
2022年锦州市阜锦线(二沟至小七里河段)修复养护工程、阜锦线(松林堡至杨迁台南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
义县
|
2022年10月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徐莹
|
二级建造师证
|
辽221111117958
|
1
|
|
|
安全B证
|
辽交安
B19G00201
|
2
|
|
|
|||
2
|
项目总工
|
刘圣福
|
工程师
|
1077302062
|
1
|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国道G202黑大线信台
子至张家桥段路面改造工程
|
大连市旅顺口区公路管理段
|
大连市旅顺口区
|
2023年11月
|
2
|
鞍山市沈海线(高坨至古城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2
标段
|
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
鞍山海城市沈
海线
|
2024年10月
|
抚顺富诣达公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武林
|
一级建造师证
|
辽1212021202200274
|
1
|
|
|
安全B证
|
辽交安B17G00070
|
2
|
|
|
|||
2
|
项目总工
|
张闯
|
高级工程师
|
181102924
|
1
|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国道通武线官山至抚
顺县界段改建工程设
计施工总承包(
EPC)
|
服务中心
|
抚顺县
|
||
2
|
2020年辽宁省普通干
线公路纤维碎石封层
预防性养护维修工程
施工
|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中心
|
本溪县
|
2020年10月
|
3
|
G230通武线小东至官
山段改建工程(路面
工程)
|
抚顺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服务中心
|
抚顺县境内
|
2021年8月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19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宝地城B1-2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0416-3880373
招标人: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
邮 编:121004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16-309900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谭宏伟、李阳
联系电话:024-8373344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