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45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高龙镇赵寨村道路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偃师政采磋商(2025)0042号-1 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高龙镇赵寨村道路提升项目 河南腾曌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火炬大厦一楼西区1-089 752,880.00 评审总得分:92.6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高龙镇赵寨村道路提升项目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45日历天 牛品 豫2412023202400244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洁、丁博、姬雷超(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9,03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同时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同时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高龙镇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7548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义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273809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27380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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