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0803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三泰路以南、神墩一路以北商业、商务项目(京文大厦)一期A地块5层商18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柒万捌仟元整(大写)(4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2025 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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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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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重要时间节点、业务中心工作,通过举办 122、“美丽乡村行” “一盔 一带”等主题活动和实战练兵交流活动,制作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讲作品、文创产品等各类载体传播交通安全文化知识,以更加专业、高效的手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升全省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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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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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策划举办省级 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二)承办系列法治主题宣传活动。
(三)开展实战练兵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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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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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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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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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须负责现场活动全程承办,具体内容详见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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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光生,陈琼,李朝云,黄先有,刘金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莉
电话:0551-66223945、66223922
0天0小时12分5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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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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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5-05-160天0小时12分
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0803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3栋A区5-6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肆万陆仟陆佰元整(大写)(14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2025 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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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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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涉交管互联网信息检索预警、 舆论正面引导和回应社会关切能力, 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 协助进行涉交管互联网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引导,为及时处置提供全面、科学、准确的决策支持,持续提升安徽省公安交警整体互联网信息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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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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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需求。 我单位有较强的涉交管互联网信息收集预警平台、丰富的涉交管互联网信息分析研判能力及经验, 能够根据采购人涉交管互联网信息工作开展的需要, 定制化设计涉交管互联网信息检索收集处置服务方案,并提供后续的系统、数据等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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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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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 2 年,按年度执行,服务价格、服务内容原则上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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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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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及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标准,达到用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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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琼,李朝云,王光生,黄先有,刘金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5年度安徽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阵地宣传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亚莉
电话:0551-66223945、66223922
0天0小时12分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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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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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5-05-160天0小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