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花都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深圳市南山区惠民综合服务社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路鸿海大厦层商铺号单元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花都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服务类(深圳市南山区惠民综合服务社)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 残疾人服务 花都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一、服务对象范围 (一)属于本区户籍、居住在社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有精神障碍的残疾人。 (二)根据辖区内服务对象社区康复需求的不同,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服务对象分为固定服务对象和非固定服务对象。固定服务对象是指无肇事肇祸倾向,具备社区康复条件,本人或其家属(监护人)自愿申请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服务对象。固定服务对象不能重复享受如康园工疗站、民政部门等其他由本市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每个中心的固定服务对象收容量原则上为 名,年更新率不低于 %,即年度新增的固定服务对象人数占上一年固定服务对象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 (三)除固定服务对象之外的其他服务对象为非固定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范围 花都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是指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康复训练、心理疏导、事前预防、危机介入、实时支援、个案跟进等专业服务,从个人、家庭、社区三个层面介入,坚持“加强经济保障、立足个人发展、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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