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0114-17-01-714773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 ||||||||||||||
公示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5月15日 10时30分 | ||||||||||||||
评标情况 |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汇总方式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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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主)中建八局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成)中合元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911201167893837739 | 93253.359382(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吕思航 | 资质资格:津1442017201848858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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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420000757013137P | 92379.741424(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星星 | 资质资格:鄂1422019202004490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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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花都诚锐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花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430000183764483Y | 92690.329854(万元)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张广凯 | 资质资格:湘1432023202401337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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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91440000214401707F | 92828.730314(万元)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卢彩平 | 资质资格:粤1442020202107281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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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中电建江水(广东)建设有限公司,(成)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 | 91440101MA9Y7N0G63 | 91767.479661(万元)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方钟垒 | 资质资格:粤1442022202301211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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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广州花都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MA9Y9H9L9Y | 91352.255203(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王晓安 | 资质资格:粤1442023202405738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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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花都城泰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路38号之二十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江工 | 联系电话 | 020-86895146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
联系地址 | 花都区公益路39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17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19日23时59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