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2-440114-17-01-714773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公示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5月15日 10时30分
评标情况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汇总方式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建八局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中合元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花都诚锐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中电建江水(广东)建设有限公司;()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

()广州花都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合格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主)中建八局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成)中合元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911201167893837739 93253.359382(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吕思航

资质资格:津1442017201848858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420000757013137P 92379.741424(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陈星星

资质资格:鄂1422019202004490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主)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花都诚锐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花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30000183764483Y 92690.329854(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张广凯

资质资格:湘1432023202401337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名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91440000214401707F 92828.730314(万元)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卢彩平

资质资格:粤1442020202107281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主)中电建江水(广东)建设有限公司,(成)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 91440101MA9Y7N0G63 91767.479661(万元)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方钟垒

资质资格:粤1442022202301211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主)广州花都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91440101MA9Y9H9L9Y 91352.255203(万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通过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王晓安

资质资格:粤1442023202405738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花都城泰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路38号之二十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江工 联系电话 020-8689514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36897092
联系地址 花都区公益路39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5月17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5月19日23时59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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