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年)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年)):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来函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采购人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年))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年))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深圳市实信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年))中标金额(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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