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品品厨房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凌空二街号(经营场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腾飞一街甲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材配送服务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沈阳品品厨房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堂食材米、面、油、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调料等配送服务(详见项目需求),需按时按要求配送至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主办公区及个驻外税务所(详见实施地点要求)。 一、供应商应做到管理制度明确、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有明确的所配送食材不符合要求需要予以报废处置时管理办法、快速的退换货机制。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无条件在接到通知后(包括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的通知)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费用;如产品经供应商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供应商不得拒绝退货,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若因采购人保管不当的原因造成需要更换的,供应商亦应配合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完成更换,但更换产品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二、预计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如采购人需要退换部分货物,供应商应无条件办理退换货;保质期个月以内的货物,采购人如需更换,供应商须在小时内无条件提供更换货物服务。 三、供应商未受到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罚,没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记录。 四、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次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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