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东方宾馆号楼至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主)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成)广东铭昌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州市第四装修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州市第三建筑装修有限公司,(成)广东富盈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州珠江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东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东省建筑装饰集团公司,(成)广东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宾馆分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东川路号东川大厦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宾馆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资审报告_已遮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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