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215平果都阳至炼沙段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4850001
二、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S215平果都阳至炼沙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百色平果市境内,路线设计起点K95+581,位于都阳村附近,沿途经过都阳村、禄德村、同仁村、同圩屯、三板屯、龙何屯、六与屯、归德屯、长沙屯、古朴屯等,设计终点K109+488,位于古朴屯处,全长约13.882km(短链25.000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全线设计计算行车速度分别为60km/h、40km/h;路基宽度:K95+581~K106+900段路基宽10m,K106+900~K109+488路段路基宽8.5m ;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其中№1标段桩号为95+581~K102+000主要工程量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标段为桩号为K102+000~K109+488主要工程量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上限控制价:总投资4522.288333万元,其中(№1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223.020502万元;№2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299.267831万元)。
四、采购项目流标原因:
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诉人异议及投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受理,核查事项如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打印记录资料显示,投诉人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将足额投标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汇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汇款凭证的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仅依据电子评标系统查看界面显示的情况,以“经保证金查看,未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由否决投标,否决依据不充分。认为评标委员会在保证金审查环节存在评审标准不严谨,由此造成投标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经调取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投标文件等材料、函询相关当事人,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列》第八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的规定,将本项目将做流标处理并依法重新招标。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媒介:(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发布。
公示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