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审结果其他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信宜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工程(二期)(+)[项目编号:-]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主)国维技术有限公司,(成)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主)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主)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成)浙江汇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信宜市中兴路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新尚路号 附件: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盖章). 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已脱敏).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