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食堂人员委托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委托,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食堂人员委托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二次)(采购编号:--)进行磋商。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开磋商,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食堂人员委托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
、主要内容:本次拟采购中国光大银行宿州分行食堂人员委托管理服务外包(不包含食材),主要服务内容为根据宿州分行要求,派驻具有食堂餐饮服务经验的专业管理团队(至少人)承揽工作餐和招待餐的加工、制作及食堂环境卫生保洁等服务。服务期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经济开发区临泉东路与护城路交叉口西米
投标报价:.元(含增值税)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中国光大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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