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利家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折扣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利家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机关及分局食堂
所采购服务商须保障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大米、面粉、禽蛋、食用油、豆制品、奶制品、调味品、烘焙材料、各类辅料,各类蔬菜、水果,新鲜肉类、新鲜水产品,冷冻食品(水产品冻品、肉类冻品)、干货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为一年,从双方签订合同的生效之日起。
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地方标准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颖、吴秀平、庄礼瑜、陈登亮、陈文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中标金额万元以内,费率.%;中标金额-万元部分,费率.%)计算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账户名: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账 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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