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段)工程总承包(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固原市再生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至新材料产业园区段)工程总承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联合体):
牵头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亿肆仟肆佰肆拾玖万贰仟玖佰柒拾玖元柒角玖分
(.元)
工期:日历天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达到合格,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总承包项目经理:景治峰
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宁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民生大厦楼室
联系人:孙瑞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号银川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号楼室
联系人:王良
电话:
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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